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正文

形体训练室管理规定

作者:时间:2017-05-17点击数:

形体训练室是传媒艺术学院实验室之一,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进入形体训练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形体训练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形体训练室。

5、形体训练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形体训练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形体训练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传媒学院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Copyright © 201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