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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9栋414寝室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6-05-22点击数:

  为加强传媒艺术学院寝风建设,规范学生在校生活秩序,学院加强了对学生寝室违纪违规行为的管理。

宿舍号

寝室成员

违规情况

9栋414

王惠,姜新月,付晏然,展美昕

电煮锅

在以上寝室检查出违规违纪情形,结合《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武汉晴川学院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经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办公室讨论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处理,希望以上同学端正态度,改掉错误问题。处分自下达之日生效,处分期为3个月。处分期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期满后按规定申请解除处分。

请全体同学学习先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增强组织性、纪律性,维护寝室环境卫生安全。

特此决定!

传媒艺术学院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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