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婧瑶,女,传媒艺术学院2024级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2班在读学生,学号:20240804034。该生纪律观念淡薄,4月3日请假未获学校批准擅自离校。为端正学风、严肃校纪校规,经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办公室研究,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一)之规定,决定给予张婧瑶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自下达之日生效,处分期为3个月。处分期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期满后按规定申请解除处分。
特此通报!
传媒艺术学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