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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厅使用制度

作者:时间:2017-05-17点击数:

一、未经实验室管理员许可,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演播厅。如有嘉宾进入演播厅录制节目,须申报经管理员同意。

二、使用演播室,须提前申请,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安排。

三、录制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退出演播室,以确保高效、有序的使用演播室。进入演播室前请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以节省录制时间。

四、节目录制完毕后请先关闭收好摄像设备再撤收道具,如果下一组须继续使用摄像设备,前一组摄像员应先把设备收到安全的地方并与后一组摄像员确认设备完好的情况下方可离场。

五、使用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演播室,如果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由技术人员或指导老师解决,切勿擅自处理。演播室内的设备、设施由技术人员或指导老师负责调试、设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置,如因节目制作需要并经技术人员同意改变设备设置的,使用后要及时回复正常状态。

六、演播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节目录制过程中应关闭携带的通讯设备。任何人不得在演播室吃食物、喝水、抽烟,或做其他无关的事。

七、为保证演播室设备正常运行,严禁在控制室、录制室喝水、吃东西,严禁擅自更改空调温度。

八、演播厅内设备在使用时轻拿轻放,移动设备时要时刻注意连接线并做到先拿线再移动设备。

九、如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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