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2022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动员
各学院加强组织动员,及时将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院系、教师,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请与对接
各学院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鼓励院系、教师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名单见附件1。
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 (ncss.cn)“指南公布”栏目,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根据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2年11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附件3),并于2022 年12月15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点 击“结果填报"(填报窗口 11月1日后开放)上传评审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及《校企合作协议》。
四、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联系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葛靖阳 010—6609786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王奕淼 010—68352363
学校联系人:田文,027-87934614 13808610827
附件1: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docx
附件2:第二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docx
附件4: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pdf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