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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先进典型,唱响五四之歌

作者:王子铭时间:2016-05-06点击数:

2016年5月4日下午一点半,在教四101举行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5-2016学年"五四"表彰大会。校长汪彬教授、党委书记郭建中、常务副校长陈祖兴、副校长王明元、黄甫清、钟明智、校长助理王秀华出席大会,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全体辅导员、共青团干部、团员青年代表等400余人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党委书记郭建中主持。

在表彰大会开幕式上,由传媒艺术学院四名学生组成的朗诵团,为大家带来开场诗朗诵《唱响"五四"之歌》,浑厚的男低音和着温婉的女中音,让表彰大会别有一番滋味。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校广大师生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全校师生工作学习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大会通报了多项表彰并由校长助理王秀华同志宣读表彰文件。其中有822人获得珞珈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共评选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1349名先进个人,61个先进班集体、先进分团委、优秀社团、武汉大学优秀团支部等。随后我校三名优秀师生代表分别分享了学习心得、班风管理心得以及全校师爱心救助患病学生的动人事迹。

(获奖学生代表领奖)

校长汪彬教授发表讲话。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各方面都取得可喜的进步:“一日生活规范”让同学们的精神风貌越来越好,学校的学科竞赛成绩、英语等级通过率、研究生录取率、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等人才培养指标遥遥领先于同类高校;八校联合辩论赛、陌上花开书画赛、 “大手拉小手—青年志愿者在行动”等科技文化活动让校园文化更加丰富多彩;“大爱珞珈”、“温馨珞珈”让校园充满爱的温暖;“光盘行动,餐具回收”、“宿舍垃圾带下楼”等“爱校行动”充分体现了同学们的主人翁精神。

2016年,是学校进驻新校区、转设更名、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力推进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校长汪彬教授深切寄语广大青年学子:做最好的自己。他希望全校同学做到“五爱”、“三有”、“两遵守”:

——爱国家。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应该将自己的理想和学习融入到祖国的建设事业中去。

——爱学校。学校的声誉与同学们息息相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以校为荣,从生活点滴做起,做到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创建和各类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多做有益于学校发展、有益于提高学校良好声誉的事。

——爱学习。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希望广大青年学生要如饥似渴、孜孜不倦地学习,既读有字之书,强化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也读无字之书,注重人生经验和社会知识的积累,努力提升综合素质。

——爱劳动。希望同学们不断增强劳动观念,强化劳动意识。学校在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专门设立了劳动必修学分,并在全校推广天风证券班、会计信息化实验班义务打扫上课教室的做法。

——爱自己。希望同学们注意自身安全,做到洁身自好,保持阳光心态,注重心理健康;其次是要强健体魄,积极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投身体育锻炼,既把学习搞得好好的,又把身体搞得棒棒的。只有爱自己,才能爱他人。

——有担当。同学们要不断增强责任感,永远保持心胸豁达,做一个有担当的人,做一个宽容大度的人。

——有爱心。同学们要永怀一颗感恩的心,爱父母、爱师长、爱同学、爱他人,做一名爱的传播者。

——有作为。同学们要树立远大人生理想目标,夯实基础,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开展发明创造,参与创新创业,促进个性化发展,做一个可堪大用的人。

——守法纪。希望同学们增强“规矩”意识,严守校纪校规,远离不法行为,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好学生、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守公德。希望同学们传承和弘扬诚信友善、文明礼让、尊老爱幼等中华民族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品德高尚、受人喜爱和尊重的高素质大学生。

“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最后,汪校长以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的名言激励所有青年学子,“做最好的自己”,成就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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