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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盈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5-05-16点击数:

 

王盈,女,传媒艺术学院2024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班在读学生,学号:20240803074。该生纪律观念淡薄,本学期截止到5月14日旷课已达5学时,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端正学风、严肃校纪校规,经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办公室研究,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二)之规定,决定给予王盈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自下达之日生效,处分期为6个月。处分期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期满后按规定申请解除处分。

特此通报!

传媒艺术学院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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