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招生就业 就业动态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学生审核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补必须到场通知

作者:时间:2021-02-26点击数:

各创业团队法定代表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计划,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45号),为更好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有力创造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应《关于做好我校学生申报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项目申报(11日至31日)即将截至通知规定,现场项目审核工作将展开,现就项目现场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202031日即停止项目申报工作,任何项目团队因个人原因逾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不予受理。202031日起至3日截至三个工作日为中心现场查验时间,任何项目团队因个人原因逾期到场进行现场资料查验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不予受理。

应湖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局规定,现场资料查验工作必须在项目办公所在地、项目法定代表人在场进行,并上传与项目法定代表人合影,请各位项目法定代表人遵循以下规定,不可因借口缺席或推诿。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131--202133

现场审核老师:杨雪风

二、现场审核查验资料

1.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学历和公司信息是否真实,公司是否正常运营。

2.项目法定代表人是否真实参与公司运营。

3.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是否能提供经营场地的使用权证明。

4.是否有银行、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发放工资记录,是否与员工收款记录一致。农业合作社允许现金发放形式,工资领取签字凭证、财务支出凭证可作为工资发放记录。其他类型项目不允许现金发放形式。

5. 必须上传的资料:与项目法定代表人合影、两名员工劳动合同、上述两名员工的工资流水、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办理回单。可通过“微信审查端”拍照上传,内容必须清晰可见。

6.选传资料:该项目两年来业务往来支付和收款凭证、纳税记录、其他涉及行业准入资质。

三、现场审核查验流程

   现场审核查验必须有项目法定代表人在其办公所在地进行。

   如公司或工作室注册地非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需首先与相关责任老师或辅导员确认在校生异地(在校生办公地点与上学地点不同)创业是否可同时兼顾学业。审核老师确认对学业无影响后,项目法定代表人请与其他要求携带现场查验的资料附办公经营场所房产所有证明或租用合同,并拍摄相关办公场地员工和项目负责人办公合影照片携带至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A101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审核查验流程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徇私舞弊,不包庇纵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届时将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项目服务部成员现场记录并留有查验现场视频留底,确保中心审核查验工作有据可循。

四、其他要求:

1、请需审核查验团队严格遵守流程时间,工作时间为830-11301330-1610,如因未遵守工作时间导致的后果由团队自行负责。

2、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指导老师杨雪风,联系电话:15972930824

武汉晴川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1-2-26

 

Copyright © 201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