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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武汉晴川学院2016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1-29点击数:

全院各系:

为了促进我院2016级新生更好的认知自我,发展自我,帮助学生建立积极健康的心理机制和和谐快乐的成长环境,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2016级全体新生(包括本科生和专科生)

二、普查时间:2016年9月21日(周三)

三、普查地点:学校公共机房201;公共机房202;(具体请各新生辅导员查看附件2的分配情况)

四、普查方式:在线网络测评

五、普查工具:《90项症状自评量表》(SCL-90)、焦虑自评量表(SAS)

六、普查工作的组织

心理健康普查由学工处统一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各系组织实施,各系辅导员及心理辅导员协助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是我院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中心工作,也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依据。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普查的准备工作。各系负责本次心理普查的新生辅导员要仔细阅读心理普查说明(附件1),熟悉测评系统使用方法,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普查知识宣传、态度教育和纪律要求,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普查工作的意义,帮助学生消除顾虑,提高心理普查的准确度。

(三)本次心理健康普查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12:00——20:05,工作任务重,请所有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务必按照普查工作安排(附件2)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职责。

(四)普查当天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学生请假。各系辅导员认真组织,争取当天参测率达到100%。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学生不能准时参加普查的,由辅导员登记名单并注明缘由,报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2016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操作说明

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2016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安排表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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