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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等孙韶艺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0-12-22点击数:


武汉晴川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学工字[2020]004号

关于给予等孙韶艺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规范教学秩序,学院加强了对学生上课纪律的管理。自2020年11月以来,以下同学:

姓名

性别

班级

孙韶艺

女

18广编3班

彭星博

男

18影制1班

邓智伟

男

18播音2班

王子能

女

18播音2班

刘志

男

18播音3班

杜研

女

18播音3班

赵岱恒

男

18播音3班

汤佳一

女

19广编1班

马子俊

男

19广编1班

李璐倩

女

19广编2班

黄诗艾

女

19广编2班

金禹辰

男

20广编1班

周超

男

20播音2班

曾灵彬

男

20影制1班

牛艺泽

男

20播音2班

程浩翔

男

20广编1班

戴灵

男

20广编2班

欧阳希林

男

20影制1班

廖原

男

20影制1班

 

长期纪律观念淡薄,旷课情况严重,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为端正学风、严肃校纪校规,结合《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办公室讨论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理,希望以上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改掉错误问题。

请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增强组织性、纪律性。

特此决定!

传媒艺术学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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